先说一下基本的申请条件
1、申请人近三年有连续至少一年就职于美国以外的公司。
2、职位必需是经理级、主管级、或具有特殊专业知识。美国公司是现职公司的分公司、总公司、关系企业、或子公司。
3、美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。
4、美国公司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营情况。
高管的定义
你手下管理的人数,最少7个人,最好10个人左右,有三层架构,才能称之为高管,人数不是最重要的,但这是一个筛选条件。
如果你的公司不够20个人,那要小心了,很可能在这一点上会出现问题,这时候如果看公司架构,本科和技术人员足够的话,也没什么大问题。
最硬的条件
还是持续盈利的能力。同时满足2个条件:20个人、1000万的年营业额,虽然营业额最低要求是500万,但最好1000万,如果不足1000万,那就要考虑公司员工的工资和学历。
管理痕迹非常重要
如果被拒了,问题肯定出在企业报表、人数、和营业额上。挂职类的不太好,因为最终面试的时候逃不掉,移民官都是非常有经验的,因为经常面试,所以对所处行业和职责比较了解,问的问题也比较刁钻,如果你没有实际经验的话,会很容易看出来。
EB1C是怎么做的?
原理是什么?国外的公司,在中国有一家跨国关联企业,美国公司内部招聘(关联),从中国招聘到美国。
跨国关联的方法
1、新设。这种适合本身有实力去美国投资,客户到美国做一个生意,准备启动资金(最好50万美元),开户,然后准备其他商业计划书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项是通过了再投资,此时拿到的是L1临时签证(1年)。但后面可能会因为商业计划书没有实现而导致失败。
2、并购。在美国买一家满足条件的公司,这是操作最多的做法,成功率也最大。因为有非常专业的团队跟你一起操作,会根据条件帮你分析、选址、做计划等。
简单版说明
自己是高管
50万美金
投资收购良好的生意
自己参与或托管
5年左右周期拿美国永久绿卡。
PS:国企和大型公司的老板,做这个项目会很难,因为在说服上,去美国开设公司不太会成立。刚毕业的人,也不太适合做,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。当然,如果家族企业足够大就另说。
关于流程
说说我们华美富斯特的。评估→签约→挑美国企业(根据客户需求)→去美国考察(当地接待)→尽职调查(谈妥价格等事项)→先付一部分定金(后期付尾款)→企业买过来后,工商变更→递交移民局。